[提點十一] 句子應避免贅字。
作文必須寫出「讓人閱讀的書面語」──
1.「文辭準確」才能將想說的話表達清楚,不讓人會錯意;
2.「簡潔」才能使文句有美感、有力量,強化你想傳達的意涵。
「冗詞贅字」是同學作文時常有的毛病,也是同學自評「文字口語、不優美」的實際表現。
(一)「冗詞」→「語意重複」→有「語病」→表達不精準
情況:「同義字、詞」連續出現在一個句子裡
例A:「身為國家公民的一份子」
例B:「一個人獨居」
例C:「初乍到台北」
修改:
(A)寫「身為公民」,或寫「身為國家的一份子」都更簡潔。
(B)刪除「一個人」、直接寫「獨居」即可。
(∵「獨居」當然是一個人啊,不必重複書寫。)
(C)「初到」或「乍到」某某地方。
(「乍到」的解釋:初到,第一次來到。)
(二)「贅字」→常見的是代名詞反覆出現太多→句子太囉嗦了
以下例子取自大考中心公布的佳作──
例A:我將機械相關的科系納入了我的志向。(109國寫第一題)
例B:他總說他不怪他兒子的不聞不問,(109國寫〈溫暖的心〉卷2-2)
例C:但有一群人他們出現了。他們來自四面八方,有著不同的出身背景……
(109國寫〈溫暖的心〉卷2-5)
說明:
1.「22-23分的A+佳作」並不完美,仍有進步的空間喔!
※分析佳作的優(缺)點,模仿長處,這是備考應下的功夫。
2.偶有的贅字、一篇文章頂多一、兩處,而且不是那麼明顯的贅字,視為瑕疵,不致影響該題級分的評定。
(但如果贅字、錯字、標點錯誤累加,可能酌扣1分)
3.上述三個句子裡所刪掉的字,你可能會覺得「不刪也沒關係吧」,但我覺得刪除之後文句會更精練。
4.不分中西,教寫作的人都會要求「用字簡潔」!
郝廣才在《寫作教練在你家》書裡提到:
「(寫東西)如果一個字能說清楚,不要用兩個字。」
「如果有一個字能刪掉,一定要刪掉。」
他還引述作家的話:
◆伏爾泰說:想讓文章乏味,就什麼都留著。
◆馬克吐溫也說:作者偶爾可以放縱自己寫長句,但須確保裡面沒有皺褶。
(三)用字遣詞「避免重複」→這是提升文句「質感」的一個方法
請你找出下列例句中「可以刪除」的字──
例A:「一帆風順的人生未必如表面上如此完美」
(110國寫第一題卷1-1)
例B:「我也時常在去上學的路上買一些日用品回來給奶奶」
(109國寫〈溫暖的心〉卷2-2)
我的修改:
例A:一帆風順的人生未必如表面上如此完美
例B:我也時常在去上學的路上買一些日用品回來給奶奶
→寫「上學路上」就好,「去」字多餘;
→「上學路上」四個字內重複兩個「上」,重複了、念起來不好聽
→改成「上學途中」句子會更優美一些
※念念看:「我也時常在上學途中買一些日用品回來給奶奶」
→是不是念起來更順口好聽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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