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文字須通順,用詞要精確
怎樣才算是擁有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?先求不犯錯。
你必須能嫻熟地運用文字,用字遣詞不會出現以下幾種常見錯誤:
1.過度口語,沒有將「口語」轉成「書面語」。
雖然作文就是把心裡想說的話用文字「說」出來,但是,說話(=口語)和文字
(=書面語)還是有差別,你的腦中必須有台翻譯機,把想說的話「轉譯」成能
令人讀得懂的、精準優美的文字。
過度口語的例子如:
(1)「當時我整天怨天尤人
→雖然能讓人看得懂,但是用詞明顯地不夠好。
→應改成:當時我整天怨天尤人、頹廢不讀書,成績在班上吊車尾……
2.文字過度簡省,或使用網路流行語。
你寫的「應試作文」,是用來考核你的語文表達能力的文章,讀者是閱卷老師,
那麼,你的用字遣詞就必須確保「讀者=閱卷老師」能看懂!
(2)有些網路流行語、中國流行用語或動漫的詞語,不是標準的、通俗常見的,而
且並不符合「精準優美」的原則,就不應該出現在作文裡。
有些詞彙雖然媒體也使用(網路新聞常見),但是台灣媒體的素質並不好,常常用錯字詞,或者大量運用不成熟的流行語,請同學不要被影響了。
不該在作文出現的用詞,例如:「立馬」→請寫「立刻」;「很火」→請寫「很紅或很熱門」或「炙手可熱」;「淡定」→請寫「冷靜鎮定」。這三個例子是別的國文老師提出來的(我也認同)。其他如:鄉民、天龍國、正妹、很萌,甚至「臉上浮出三條線」、「抓住觀眾的眼球」這些詞語……當然,都不可以寫!
3.句子太長。
4.用詞不當。
5.成語誤用。
用錯成語當然是嚴重的失誤。如果不確定成語的用法,就不要用。
例子:
(1)老天爺卻「醍醐灌頂」打醒了我……
→是要寫「當頭棒喝」吧!
6.冗言贅語。
這大概是同學寫作時最容易犯的錯。
冗贅詞句的狀況有很多種。
比如,「同義」的字或詞,應避免出現在同一個句子裡,語義重複就是累贅。
(1)「甫才升上高三」、「十八世紀歐洲甫剛經歷了科學革命」
→文言文用「甫」,白話文用「才」,「甫」=「才」。
→應改成:「甫升上高三」、「十八世紀歐洲甫經歷了科學革命」。
連高中散文獎的得獎作品,文字都還有修正空間。
看看以下兩個例句:
例句一
「從有記憶以來,我的生活就少不了棒球的存在。」
例句二
「卻自信地相信自己能夠改變什麼......」
先看看這兩個例句有哪些字可以刪?
(下)篇再解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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