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口語中過度使用「...的部分」、「...的動作」、「基本上」、「其實」、「我們」、「的一個」等等不必要的詞語,常被稱為「語言癌」。
思考:
1.一般口語表達,只要能清楚溝通,有些贅語是無傷大雅的。
2.「應試作文」是「作文」(正式的),
文字的表達不應太過口語,因此,
冗詞贅語必須避免,用字遣詞的要求是"準確"、"精練"(最好"優美")。
※全文:說話何必太神準?大學教授:語言癌較能接地氣 (2018聯合報新聞)
網址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6928/3166387?from=udn-relatednews_ch2
摘錄二:
‧「真正重要的是,能不能言之有物」
‧語文訓練應該讓學生「發現問題」。
不要每次看完一個影片,或是讀完一篇文章,只會說「很感人」、「好感動」。